陈文胜:“示范村”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展现出来的政治智慧,是最引人注目的亮点,迅速成为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不仅媒体热得发烫,而且各个地方的积极性是盛况空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千村示范工程”和“百村示范工程”,如雨后春笋竞相出笼。某个地级市甚至评选出了“全市十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在全市进行新农村建设示范巡回演讲。作为中央花大气力下大决心来破解三农问题的新农村建设,开局就有这样的来势确实令人为之振奋!
但笔者在激动之余看到两会期间,不少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为本地争取“示范村项目”,就由此而想:既然分为示范村和非示范村,难道“示范村”是一个稀缺资源?带着这个疑问,笔者深入到湘北某县的一个“示范村”调查,发现该村不仅是乡政府的所在地,而且处于县城的城郊结合部,地理位置的优势明显。同时,由于一直是上级领导的联系点,该村历史上就是“红旗单位”,在近十年来,为了改造该村的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建设,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投入了数百万元资金。该村的支部书记非常自豪地告诉笔者:过去我们就是“三个代表示范村”、“小康建设示范村”、“党建工作示范村”,今年我们又成为了市政府挂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将会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一步的帮助,我们村又将有更大的变化。笔者毫不怀疑支部书记的自豪,因为相对于周边连泥沙路都已久久不能维修的村子来说,走在宽敞的水泥硬化村道上的该村村民得意地说:我们周边的村对我们羡慕得不得了!不少村的女孩子做梦都想嫁到我们村。但问题是,这些周边贫困村的农民难道要继续贫困下去吗?
在笔者调研时有一个支部书记感叹:尽管中央的惠农政策有很多的资金预算,如果在上面没有关系,就无法得到这些资金。现在农村很多村组公路除了能够走人以外,已经有好几年不能走车了,特别是水利设施带病运行已基本瘫痪,再过两年就无法运行,越来越多的水田只能靠天吃饭。虽然上级各部门每年都要进村搞党建联系点,搞“文明村”和“小康达标村”,一是村数十分有限,二是只锦上添花,难雪中送炭。一般只到交通发达的村或乡政府周边的村,很难到恰恰迫切需要帮助的偏远村和贫困村。
笔者并非反对建设“示范村”,关键是如果通过锦上添花“大跃进”速成而放出来 “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卫星”,甚至于把过去“大跃进”速成的其他名目的“示范村”简单地换成“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牌子,除了如邓朴方所说的“摆好了给看的”(主要是给领导看的),或者是给新闻媒体做“盆景”,是否能够起到解决中国农村全局性问题或是局部性问题的“示范”作用呢?最终会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上“形式主义”的老路。
最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现象不只是个别地方政府和极个别地方官员的“理性选择”。有媒体报道,当前不少地方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就是把100个新农村示范村重点部署在国道、省道和铁道沿线,形成新农村建设示范带。我们当然可以让在国道、省道和铁道沿线这样一些条件优越的村先富起来,也当然理解地方政府希望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条件好的村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而我们新农村建设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
我们已经是一个各方面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群体差别悬殊已十分突出。特别是偏远山区和传统的农业地区,贫困现象非常严重,而且发展的差距正在持续扩大。从中国历史上去审视,各个朝代的政权更替,都是因为贫富悬殊。据《中国日报》报道,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发表的研究报告说,自从2003年以来,收入差距急剧加大。如果今后五年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的话,贫富悬殊即将恶化到“红灯”的危险水平,并可能在2010年后引发社会不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党中央根据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大视野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大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战略,全方位地进行“反哺”来缩小十分悬殊的差别,使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大多数国民共享。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新农村建设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并要求“以人为本,从农民最希望、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那些生产生活中现实问题入手”。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甘露”,许许多多贫困村庄和贫困农民在嗷嗷等待“反哺”,而我们的“新农村建设”不是“先富带后富”、“发达地区帮助落后地区”去雪中送炭,而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继续玩“让一部分村庄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游戏。特别是用国家财政去锦上添花来打造农村中“城市村庄”,使绝大多数农民在农村之外的城乡差别待遇之上,又“人为”地分出农村之内的差别待遇。如此锦上添花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人想起法国经济学家巴师夏在论述自由贸易时,以蜡烛制造商的身份控告太阳用无成本的阳光进行不正当竞争。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党中央新农村建设的“反哺”内涵,不仅不能缩小农村的贫富差距,反而使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不仅不是在化解农村社会危机,反而使危机进一步深化。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事实上,没有优势的贫困地方在竞争中始终处于不利地位,比如种粮的农业地区就无力与工商业地区进行竞争。贫困村庄的存在,不仅造成群体心理失衡,引发社会不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就难以实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的责任应该是破除不公平的体制障碍,避免经济资源分布上的不公。因此,需要政府倾注更多的不是发达村庄和有优势的村庄,而恰恰是贫困落后的村庄才更需要政府更多的关怀。在各种资源很难进入的贫困村庄,就需要政府把本该属于自己的这个责任承当起来,雪中送炭就是政府的天然职责。所以,温家宝总理引用舒尔茨的话,提出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
因此,“穷人的经济学”明确政府最根本的任务,不是要关注富裕而是要关注贫困,把如何解决贫困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建设新农村就是政府用制度和政策,来对农村的贫困农民和贫困村庄进行雪中送炭的支持。笔者不自量力在此呼吁,只有“深入最落后的村组,帮助最贫困的农户,团结最广大的群众,解决最迫切的问题”,才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
(选自作者独著《乡镇视角下的三农》,湖南人民出版社)
相关链接:
农村经济杂志|陈文胜:中央一号文件的三农政策变迁与未来趋向
《中国农村观察》|陈文胜:论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发展
《中国农村经济》|陈文胜: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现实困境